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委员会(Senate Permanent Subcommittee on Investigations)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发布的调查报告称,苹果设置的企业结构使其在任何一个国家几乎免缴海外盈利的税款。
调查报告指出,苹果的海外分部声称他们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纳税居民,苹果CEO蒂姆·库克(Tim Cook)今天将出席听证会对此发表证词。
一位议员助手表示,苹果自上市以来,利用爱尔兰及美国税法的漏洞逃避数以十亿美元的税款,不过目前尚未找到该公司触犯法律的证据。
苹果表示,该公司2012年支付的联邦税额高达60亿美元,税率为30.5%。该公司呼吁美国国会对税务体制进行改革,认为目前的税务体制并不利于美国企业将其海外资金撤回国内。
苹果发表声明称:“我们希望对目前的税务体制进行客观调查,该体制已经落后于当前的数码时代及日新月异的全球经济。”
苹果表示,该公司很早之前就在欧洲、中东、印度、非洲、亚洲地区及爱尔兰设有分部。经与相关部门协商,苹果在上述地区的税率为2%或更低。爱尔兰规定公司应缴税率为12%,低于美国规定的35%。
一直以来很多大公司都被爱尔兰的低税收政策吸引,在此设立分部,但爱尔兰的税法约束范围仅限隶属爱尔兰,并在爱尔兰境内经营的公司,而美国税法则只针对在美国境内设立的公司,因此,苹果由于其身份问题,对其国际性收入仅缴纳很少的税款,或甚至不缴纳税款。
委员会表示,苹果国际销售公司(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)(以下简称“ASI”)的母公司之一——苹果国际运营公司(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)在过去5年内并未向爱尔兰或美国税务局报税。
苹果向委员会表示,根据地方法律,苹果国际运营公司不能算作任何一个国家的纳税居民。
2011年,ASI税前营收额为220亿美元,缴纳的税额为1000万美元,税率仅为0.05%。ASI与苹果总部签有成本分摊协议,因而能够在海外销售苹果的产品。
据调查报告称,苹果的另一子公司——苹果欧洲运营公司(Apple Operations Europe)也与上述情况相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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